刘知幾(661—721),字子玄,唐代彭城(今江苏徐州市)人。他二十来岁时考中进士,在河洛地区担任获嘉县主簿。后来调入神都洛阳,任定王府仓曹,奉武则天命,参与编修《三教珠英》。四十二岁时,开始在洛阳担任著作佐郎、左史、凤阁舍人等职,以本官兼修国史。神龙元年(705)正月唐中宗在洛阳复辟后,诏令编纂《则天大圣皇后实录》,他参与撰写。他的主张与监修权臣武三思不合,于是私下整理历年所写的札记,撰成《史通》一书。次年十月,朝廷迁回长安,他请求留在洛阳。不久,有人说他身为史官,不宜私下著述,于是唐中宗将他召至长安任太子中允,领史事。这时由宰相韦巨源、纪处讷、杨再思、宗楚客、萧至忠等任监修,刘知幾与他们意见不合,就致函萧至忠,并指出修史体制存在的诸种弊端,请求免去自己的史任。宗楚客厌恶他的言辞直率激烈,对诸史官说:“此人作书如是,欲置我何地!”①六十一岁这年,他被贬为安州(治今湖北安陆县)别驾,不久即去世。几年后,唐玄宗命洛阳地方官就其家抄呈《史通》。这部凝聚着刘知幾数十年心血的不朽著作,建立了我国古代历史编纂学的体系。刘知幾的编纂主体观
(一)编纂个体
关于历史编纂个体所应具备的条件,刘知幾做了系统的阐述。他认为文和史是负荷不同任务的载体,文可“绮扬绣合,雕章缛彩”,允许求美而不求真;史须实录存真,应该“辩而不华,质而不俚,其文直,其事核”。②修史者须有才、学、识三长。史才指修史者的文字驾驭能力。他最崇拜的史才是左丘明,所著《左传》“述行师则簿领盈视,哤聒沸腾;论备火则区分在目,修饰峻整;言胜捷则收获都尽,记奔败则披靡横前;申盟誓则慷慨有馀,称谲诈则欺诬可见;谈恩惠则煦如春日,记严切则凛若秋霜;叙兴邦则滋味无量,陈亡国则凄凉可悯。或谀辞润简牍,或美句入咏歌,跌宕而不群,纵横而自得”。③他批评本朝修史者多是缺乏史才的词人,“其立言也,或虚加练饰,轻事雕彩,或体兼赋颂,词类俳优,文非文,史非史”。因此,所编史书如同“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”。④
史学指修史者对历史知识的学养,只有全面熟悉资料,才可避免纰缪和遗漏。左丘明修《左传》,除了依据自己鲁国的史籍,还广泛采用《周志》《晋乘》《郑书》《楚杌》等列国资料,因而才能“殚见洽闻,若斯之博”,“取信一时,擅名千载”。⑤他建议史书增设《都邑志》、《氏族志》、《方物志》,设想缺乏史学的人会提出“世无其录”的疑问。他列举出三方面可资利用的大量典籍,认为:“譬夫涉海求鱼,登山采木,至于鳞介修短,柯条巨细,盖在择之而已。苟为鱼人、匠者,何虑山海之贫罄哉?”⑥
史识指修史者对于资料的鉴别能力和对于人物、事件的判定能力。编纂活动的取舍有赖于对资料进行鉴别。范晔删节诸书修成《后汉书》,“简而且周,疏而不漏”;刘昭把删掉的那些“言尽非要,事皆不急”的资料采为补注。刘知幾嘲笑道:“譬夫人有吐果之核,弃药之滓,而愚者乃重加捃拾,洁以登荐,持以为工,多见其无识也。”⑦刘峻为刘义庆的《世说新语》作注,“指其瑕疵,伪迹昭然”,而唐修《晋书》却照样采以入书,也是“鉴非详正”的事例。⑧他提醒修史者对于人物的郡望、族姓、事迹等资料,一定要认真考核,剔除其不可信的成分。修史必然涉及对人物、事件的评价、定性。班固《汉书》中的一些论赞,“理多惬当”,但“深排贾谊”,则“与夺乖宜”,“是非失中”。⑨ 乃至于一些史书“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(三皇五帝),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(八元八凯)”⑩,更是欠缺史识的表现。
刘知幾把史才、史学、史识作为编纂者的素质加以探讨之后,尽管没有提出史德的术语,还是探讨了编纂者的职业道德问题。他认为要想让史书达到“惩恶劝善”、“激浊扬清”⑪的目的,编纂者就应该不虚美、不掩恶,即使环境险恶,也要“仗气直书,不避强御”,“肆情奋笔,无所阿容”。因此,编纂者的职业道德应该是:“申其强项之风,励其匪躬之节”;“宁为兰摧玉折,不作瓦砾长存。”⑫
他列举了历史上史德高尚的典型,同时抨击了一些相反的人物。例如北齐史官魏收奉命编纂《魏书》,鉴于本朝开国得力于尔朱荣,又收了其子的贿赂,就对这位杀害北魏小皇帝的奸雄减其恶而增其善,说:“苟非荣之致力,克夷大难,则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也。然则荣之功烈,亦已茂乎!……向使荣无奸忍之失,修德义之风,则彭、韦、伊、霍,夫何足数!”⑬
魏收人品龌龊,对于尚书令杨遵彦,“撰其家传甚美”。相反,“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,莫不被以丑言,没其善事,迁怒所至,毁及高、曾。”因此,诸家聚讼不休,反而“皆获重罚,或有毙于狱中”。《魏书》因而受到人们的鄙薄,号为“秽史”。⑭
(二)编纂班子
刘知幾认为文献资料虽然出于众手,但编为史书,应由编纂者个人依据自己的主张加以厘革,成为一家之言。唐代的修史制度是官修史书,宰相监修。他参与修撰,发现很多弊病。
其一,班子成员不是行家里手,不具备史才。监修者是主编,“必恩幸贵臣,凡庸贱品,饱食安步,坐啸画诺”。修史者多是监修者引进的缺乏史才的官员和词人,“或以势利见升,或以干祈取擢”。⑮这样的班子显然不能负荷修史重任。
其二,长官瞎指挥,意见各异,重大问题反而没有指授。同时设置几位监修,都在嚷嚷不休,杨再思说“必须直词”,宗楚客说“宜多隐恶”,阵法混乱,不知适从。对于具体的编纂问题,如“创纪编年则年有断限,草传叙事则事有丰约,或可略而不略,或应书而不书”,监修者却不能“明立科条,审定区域”。⑯
其三,群体协作损害了修史工作的独立性。史书要扬善惩恶,使乱臣贼子惧,就要对入史人物定其臧否,征其善恶,行褒贬之法。修史者只有独立著书,才能免受干扰。而修史班子成员复杂,且“皆愿长喙(长舌快嘴)”,难以保密。“倘有五始(《春秋》章法)初成,一字加贬,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,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。”史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,担心“取嫉权门”,“见仇贵族”。⑰
其四,分工不明,效率低下。群体协作修史,“属词比事,劳逸宜均,挥铅奋墨,勤惰须等”。但监修却不对班子成员明确分工,使得诸人“争学苟且,务相推避”,“头白可期,而汗青无日”。⑱史馆“可以养拙,可以藏愚”,成为“素餐之窟宅,尸禄之渊薮(尸位素餐的大本营)”。⑲
因此,刘知幾反对群体编书。
①[后晋]刘昫等《旧唐书》卷一百零二《刘知幾传》,第3171页,北京:中华书局,1975年版。
②[唐]刘知幾著、[清]浦起龙释《史通通释》卷七《鉴识》,第205页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78年版。
③《史通通释》卷十六《杂说上》,第451页。
④《史通通释》卷六《叙事》,第180页。
⑤《史通通释》卷五《采撰》,第115页。
⑥《史通通释》卷三《书志》,第74页。
⑦《史通通释》卷五《补注》,第132—133页。
⑧《史通通释》卷十七《杂说中》,第482页、480页。
⑨《史通通释》卷四《论赞》,第82—83页。
⑩《史通通释》卷五《载文》,第126页。
⑪《史通通释》卷七《品藻》,第188页。
⑫《史通通释》卷七《直书》,第193—194页。
⑬[北齐]魏收《魏书》卷七十四《尔朱荣传》,第1657页,北京:中华书局,1974年版。
⑭《史通通释》卷十二《古今正史》,第365页。
⑮《史通通释》卷十《辨职》,第283页。
⑯《史通通释》卷二十《忤时》,第591页。
⑰《史通通释》卷二十《忤时》,第591页。
⑱《史通通释》卷二十《忤时》,第590页。
⑲《史通通释》卷十《辨职》,第283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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