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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洛阳市印发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到2020年,全市将累计培育10个各具特色、富有活力的现代制造、休闲旅游、商贸物流、文化创意、现代农业等特色小镇,引领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。
市级特色小镇将实行年度动态考核
此次特色小镇培育工作,将按照“宽进严定、分批审核、验收命名”的步骤推进规划和建设等工作。
《意见》提出,今年起至2020年年底,洛阳市将利用4年左右时间,分4个阶段、3个批次完成全市10个特色小镇的培育工作。其中,第一批为示范引领类,将在整合相关资源的基础上精心筛选、重点培养;第二批、第三批为具体指导类,将视情况予以具体指导。
按照规划,市级特色小镇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一次,每批次培育期为2年至3年。列入市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,将实行年度动态考核,年度考核合格的特色小镇,兑现相应扶持政策;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,不享受本年度扶持政策;累计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,退出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。
坚持市场主导,防止“千镇一面”
哪些镇可以入围特色小镇培育名单?
《意见》指出,本次特色小镇的筛选培育工作将“特色”作为最重要的标准,要求重点发展特色产业,彰显浓厚人文气息,注重生态环境保护,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防止“千镇一面”。
在筛选中,将依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,坚持“一镇一业、一镇一韵、一镇一景”理念。“一镇一业”即一个镇一个特色产业,要把文化旅游创意、高端制造、物流等产业作为重点;“一镇一韵”即每个镇都要有独特浓厚的人文气息;“一镇一景”即依托自然风貌规划建设,防止一哄而上。
按照该《意见》,特色小镇培育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,在发展方向上,按照“市场需要什么就建设、培育什么”的原则实施;在建设主体上,要由政府牵头规划建设,市场调控业态进驻。政府部门的侧重点是搭建平台、提供服务,避免政府“大包大揽”,防止盲目造镇。
申报筛选工作已展开,分4个阶段推进
洛阳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市级特色小镇的申报筛选工作已经展开,将分为4个阶段分步实施。
一是申报论证、确定名单阶段。各县(市)区政府原则上每批次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,市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。
二是制订方案、编制规划阶段。纳入市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,将由所在县(市)区政府负责制订建设实施方案,编制特色小镇建设规划,明确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范围、产业定位等。
三是分类指导、分批实施阶段。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每个特色小镇功能定位,统筹衔接各类规划,着力打造有产业链、投资链、创新链等要素支撑的特色小镇。
四是考核验收、总结交流阶段。培育阶段结束后,市有关部门将考核验收,通过考核验收的将命名为“洛阳市特色小镇”。首次未通过验收的,一年内可申请一次复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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