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注意的话,坐落在中州路西工段洛阳博物馆老馆上的“洛阳博物馆”牌匾已于近日被“洛阳市群众艺术馆”取代,同时亮相的还有“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”铜牌。
2011年6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正式颁布实施,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,有了法律上的保证。
据群艺馆有关负责人介绍,洛阳非遗中心就设在群艺馆。待群艺馆投入使用后,一楼西厅将建成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,以实物、图片和视频等方式,宣传展示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。同时,该中心还将不定期举办活动,使洛阳的非遗保护工作有一个坚强的阵地。据悉,6月11日上午,群艺馆门前将举行《非遗法》的宣传展示活动。
责任编辑:洛阳艺术
暂无相关评论!